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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劳务派遣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5人公告

为加强执法工作力量,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5名(详见岗位简介)。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所聘人员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热爱执法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无视觉异常、无文身、无精神类疾病等;

4.服从工作安排,能够适应一线执法、夜间执勤等工作需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广安市常住户口(含区市县);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

4.身高: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C1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18时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件地址为:1152112008@qq.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执法辅助报名+姓名+联系电话”;所有附件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书、驾驶证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4.资格初审:由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通知考试等事宜。报名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相关信息。因错过相关通知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接到通知后不按规定到达指定场所进行相关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的报考人员,通过邮件接收准考证信息并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要确保打印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一律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版)《交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修订版)。笔试成绩将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2.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将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驾驶证、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未通过资格复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地点: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楼会议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247号)。

3.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占总成绩50%。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因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口头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时间将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若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内容:体检合格人员提供人民银行打印个人信用记录,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政审表》加盖公章后,送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况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函询市人社部门审查。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现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待遇以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按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个人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工会会员等待遇。

3.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六、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报名者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监察组、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26-2352191。

4.此次招聘工作由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26-2123202。

附件:1.《岗位简介》

2.《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招聘】5名!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啦~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E5OK5AIdRJTu4l_OyQIIw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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